抗震支架设计范围
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后,建设部对原来GB50011-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进行了修改,做到:大震不倒,中震可修,小震不坏。2014年10月9日,抗震支架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式颁布(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GB50981-2014,从2015年8月1日起强制执行。zclw13
设计基本要求:标准是使建筑给排水、供暖、通风、空调、燃气、热力、通信、消防、防排烟等工程设施要抗震,以防发生二次伤害
抗震支架设计范围:
1)冷热水、消防、空调等管道系统抗震支架适用范围:悬吊管道中所有超过1.8kN的设备;所有大于等于DN65以上的生活给水、消防管道系统。
2)空调、通风管路抗震支架适用范围:所有直径大于等于0.7m的风管系统;所有矩形截面积大于等于0.38㎡的矩形风管。
3)电力系统管道及电缆桥架系统抗震支架适用范围:所有内径大于等于60mm的电气配管;所有重力大于等于150N/m的电缆桥架、电缆梯架、电缆线盒、母线槽。
4)当管道中安装的附件自身质量大于25kg时,也应设置侧向及纵向抗震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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